动漫IP(Intellectual Property)。它可以是一个故事,一种形象,一件艺术品,一种流行文化,但它更多的是指能够二次或多次改编开发的影视文学、游戏动漫等。
动漫IP是品牌IP的一个分支。由于创意、创作的特殊性,它比在传统商业中使用的标识、字号、图形、图像更具品牌属性,更具冲击性和吸引力。
简单的分类和对比之后,就可以发现,品牌建设需要更重视知识产权,应该认真借鉴网络IP和动漫IP先进、专业的手段、技术、创意等。而被营销界一些专家津津乐道的“品牌IP化”,其实反而是一个伪命题。
更为广义的IP概念
我们可以从最积极的角度理解“品牌IP化”倡导者的初衷。因为中国企业在品牌塑造的过程中,的确存在很严重的缺陷。
其一,由于整体技术力量薄弱,在技术产权,比如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论文、专著、发明创造、工业设计等方面,不仅远远落后于跨国公司,而且难以上升到自有知识产权方面积累竞争优势。
其二,由于创意业的落后,中国企业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图片和包装等,虽然进步很快,成绩很大,但与跨国公司相比,既缺乏长远规划,过程中的表现也仅仅可以说是差强人意。
其三,在媒介传播方面,那些成为标杆的中国企业,多数也犯了过犹不及的禁忌。比如那些影响人们欣赏世界杯心情的广告,影响人们过年过节的广告。它们在“引流”或“导流”方面的确令人惊艳,但从内容上或者从IP打造上,却无法让人认同。
实事求是地讲,当中国企业在对品牌塑造至关重要的知识产权积累能力整体偏弱的情况下,把能做的最大限度地做足、做够,不仅无可厚非,而且能够发挥很大效果。
因为对品牌建设来说,自主技术产权打造,具有更加重要和决定的作用。“表面文章”重要,内在价值更加重要。